黑龙江省宝泉岭区一位农资店老板差点被欠款拖垮。据当地法院消息,一农资店老板的妻子患病急需用钱,可还有一笔"巨额钱款"迟迟不能兑现,这可怎么办?农资店主能要回欠款吗?
案件详情
原告小彦是一家农资老板,农户阿伟在种地期间,长期使用小彦的农资产品。2019年6月,经双方对账,阿伟尚欠小彦生资货款共计18万余元,阿伟为小彦出具欠条并承诺在11月中旬偿还欠款。但到期后阿伟一直没还钱。
近期,小彦妻子身患癌症急需治疗,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一筹莫展,无奈起诉至法院。法官找到阿伟了解情况。阿伟强调自己这两年种地确实有困难,拿不出这些钱。“再多金钱都不敌生命的珍贵”,法官以双方常年合作为出发点对阿伟进行开导,做通了阿伟的思想工作。
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阿伟当庭给付1万元,第二天又给付1万元,并承诺将在年底结清剩余欠款。
图据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
支一招!这样拿回欠款
这年头农资生意不好做,很多基层农资店为了维持销量,不得不采取赊销的办法。正常情况下,农民会在当季作物收获后或年底还清所欠的农资款。但是,也有个别人故意拖着不还,甚至一拖几年。有不少农资店就是被欠款拖垮了。
可喜的是,现在有很多农资经销商用上了一个“绝招”—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,前往法院起诉“债主”,不仅“战果”丰硕,而且“捷报”频传,快速拿回了自己的货款。
下面,农财君就分享几个真实案例,介绍这几位农资经销经销商维权的详细步骤和操作方法。
1、农户欠钱不还 打12368秒怂
6月23日,河南省桐柏县的农资经销商董先生刚出法院门口5分钟,就拿到了一客户张某拖欠五年的化肥款。这是怎么回事?为什么这么迅速?
原来,张某五年前在董先生处赊销了价值2000元的化肥,并出具条据。但经多年催要,张某年年承诺归还,但每次都食言。今年董先生再催要时,张某电话不接,短信不回,微信将其拉黑,彻底联系不上。
6月23日,董先生果断拨打“12368”诉讼服务热线,起诉张某。桐柏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,指导董先生来法院写了诉状,复印了相关材料。随即,法院调解员联系张某,阐明法理和利害关系。不到一分钟,张某决定立即通过微信转账形式,偿还拖欠的化肥款。
就这样,董先生顺利地拿回属于自己的2000元钱!
什么是“12368“?
“12368”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、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。拨打该号码可以联系法官、诉讼咨询、查询办案进度、提出意见建议、进行信访投诉等。
据了解,多地人民法院均已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。
2、38人拖欠货款 起诉后全偿还
春耕过后,农资欠款追讨成了商家、合作社等头疼的 " 大事 "。近日,黑龙江省木兰县一位农资经销商就借助法庭的力量,一举收回货款。
这位经销商被38人拖欠种子、农药款,如果不收回,会影响接下来的正常运转。为此,经销商联系了法院,一纸诉状把38人告上法庭。当地法院很快受理,并展开广泛排查,提高办案效率,快速组织开庭。
经过三个法官的努力,没过几天,30位当事人快速还款,另有8人签下了近期还款保证。
3、法院判了仍耍赖 强制执行马上还
人无信不立,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。但是,还有很多人说,法院判了之后,当事人仍不还钱怎么办?不用担心,还有一个手段,那就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我们来看两个真实案例。
案例1:30万元欠款,强制执行卖粮还
范某系种田大户,自2017年起从经销商崇先生经营的农资店采购种子、农药、化肥等农资,共欠货款30.27万元,出具欠条两张。此后,崇先生多次催要,范某分文未还,遂诉至法院,得到法院判决支持。判决生效后,范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,崇先生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立即向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,范某仅偿还了1.2万元,余款一直拖延不还。执行法官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、限制高消费。账户被冻后,范某答应卖粮还钱。当天,范某带着卖粮的9万元来到法院,提出余款分期偿还。
案例2:依法拘留,当场还钱
2018年4月11日,被告高某在原告河南省武陟县庆丰农资有限公司购买鲁西化肥,双方经结算,被告共欠原告3885.5元,并出具了欠条为证。之后,经原告多次讨要未果,诉至武陟县法院。
此案经法院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协议,由被告高某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武陟县庆丰农资有限公司3885.5元。协议达成后,高某只支付了1000元,剩余的2888.5元迟迟不还。2020年4月20日,农资公司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法院执法干警依法将高某拘传
4月20日,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,承办人立即给被执行人高某打电话:“高XX,武陟县法院现在要求你三日之内将拖欠武陟县庆丰农资有限公司的2888.5元农资款履行完毕,逾期不履行,将依法对你进行拘传!”
划重点!
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,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“还钱”判决的人,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执法部门可依法采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拘留等强制措施,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。
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三十九规定: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当“老赖”的代价可是相当沉重!“拖欠农资款”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,毕竟出来混,迟早要还的。
“失信人”当不得 后果很严重!
1、公开信息。在被确认为“失信人”后,首先面临的就是被法院公布在失信人“黑名单”里,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细信息会通过网站、APP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。全国各地都会公布你的身份证号、电话号、姓名、年龄、籍贯等等个人信息。还会在公共场所比如火车站、各大商场等地通过大屏幕轮番、反复播放。
2、强制执行。伴随着被公开个人信息的,就是执法部门对“失信人”的强制执行,从存款、收入、股票等资产,到车辆、土地、债权、个人财物等等,另外从2018年起,我国允许法院拍卖被执行“老赖”的唯一住房。
3、勒令辞退。在被认定为“失信人”之后,法院有权通知其所在单位,并会被所在单位依法勒令辞退(这里的单位通常是指企事业单位、公务员所在机关等)。
4、半年一次财产清查。在被认定为“失信人”且“失信人”态度消极的情况下,每隔半年就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做一次清查,并将清查结果告知债权人。
5、通信限制。除一般“失信人”的通信自由进行限制外,还有可能为你的电话“失信人”装上“失信人彩铃”,想想看:“您拨打的电话机主是“老赖”,请稍后!”。
6、全方位限制。除了高消费、飞机、高铁、星级宾馆这类消费场所这些人们熟知的“老赖”限制以外,对“老赖”的限制还有工作类型,比如不能从事金融、证券相关的职业,也不能参与政府资金相关的项目。
7、追究刑事责任。
作者丨南方农村报记者 杨吉龙
编辑丨农财君